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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税

 

@璽睿黑傑克

 對眾多投資戶來說,投資海外已是許多人資產配置中的一環,就連投資日本房地產也一樣不例外,然而,當報稅季節到來時,海外投資者該如何申報當年度的海外所得,本次就以此事項為重點來進行提要。

 自95年度起,為了讓享受了各項租稅減免而完全免稅或稅負非常低的納稅人,對稅收有有基本貢獻,開始施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也就是常常聽到的「最低稅負制」「基本稅額」

 

 海外所得是自99年起開始計入基本所得額,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者,應將海外所得全部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課稅,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

 

 基本稅額主要是個人綜合所得淨額加計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及飛現金捐贈扣除額後,減除670萬元之免稅額乘以稅率20%

 

 

 在計算海外所得時,相關所得額應該以成交價格減除原始成本和必要費用後的餘額來計算,並且要檢附收款跟付款的紀錄、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所得額之文件,供國稅局查核認定。

 

 海外所得若已在海外繳納所得稅,海外已繳稅額可在規定限額內抵減基本稅額。

 

 投資海外的有價證券或基金是以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計算所得。

 

 但如果是民國98年12月31日以前購買的境外有價證券或基金,如果原始取得成本低於98年12月3日的收盤價或淨值,得以98年12月31日收盤價或淨值作為該有價證券之成本,也就是說,有價證券從購買日到98年12月31日間所發生的利益,不計入所得課稅。

 

 而海外財產交易所得若無法提出成本費用證明者,則可按所得額標準計算海外所得,例如,不動產得按實際交易價格的12%計算所得額,有價證券得按實際交易價格之20%計算。

 

 要提醒注意的是,若海外財產交易有損失時,僅得自同年度之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額以不超過財產交易所得為限,若有不足扣除者,不得再於往後年度扣除。

另外,個人海外所得稅扣稅須同時符合下列四項要件:

 

*(一)海外所得≧100 萬元
 全戶全年海外所得<100 萬元者: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全戶全年海外所得≧100 萬元者: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二)基本所得額>600 萬元(自103年度起調整為670萬元)
 基本所得額=按所得稅法計算之綜合所得淨額+海外
 所得+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金額
 基本所得額≦600萬元:無須繳納基本稅額
 基本所得額>600萬元: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600萬)×20%

 

*(三)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
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無須繳納基本稅額
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視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之
大小

 

*(四)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

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
無須繳納基本稅額
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
應繳納之基本稅額=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海外已
納稅額扣抵金額

 

04-7chart-2 

 


 102年所得稅對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也有新的認定標準

 所稱居住者之認定原則為: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或「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者。


 其中,「生活及經濟重心」是否在中華民國境內,將由稽徵機關衡酌個人之家庭與社會關係、政治文化及其他活動參與情形、職業、營業所在地、管理財產所在地等因素,參考下列原則綜合認定:

 

*一、享有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等社 會福利。


*二、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


*三、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事業、執行業務、管理財產、受僱提供勞務或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四、其他生活情況及經濟利益足資認定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04-7chart-1

 

 

海外所得課稅影響的族群

海外所得課稅的實施,應有四大族群受到影響:

 

*一、外派人員
一般外派人員,其所得會比國內高出許多,假設A先生為長駐在海外第三地的專業經理人,原先妻子在台灣申報所得淨額為100萬元,但A先生有300萬薪資屬於境外收入,過去並不須繳稅。但從今年以後就要計入最低稅負申報及計算。

 

*二、大陸地區的台商及台籍幹部
過去台商或台籍幹部多將大陸地區的所得及投資利得經第三地匯回台灣,將原來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轉回海外所得,已規避所得稅的課徵,但從99年以後,海外所得開始課徵最低稅負,台商及台籍幹部應從新規劃其大陸地區來源所得申報,將所得轉為海外所得方式已不再是零稅務成本。

 

*三、投資金額在1000萬以上的中高階投資人
 由於海外所得的免稅金額是100萬元以內,以基金10%的報酬計算,投資金額在1000萬以上的中高階投資人就要精算您的免稅金額,在投資的利得、商品、贖回時點及投資配置上要考慮稅負的成本而調整規劃。

 

*四、海外華僑
 由於台灣有高達3%的人擁有雙重國籍,針對在台灣仍保留戶籍但經常居住在境外的華僑們,過去在境外所賺的錢匯回台灣都不用申報所得稅,但從99年以後,從國外匯進台灣的所得或本金就要開始面對海外所得問題,應針對您的身份問題進行一定的評估及規劃。

 

(以上文章參考自財政部、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IFPC國際理財規劃顧問股份有限公司、MoneyDJ理財網、聯合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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