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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璽睿黑傑柯

 

明治時期北海道札幌中心部長廊商店街

明治維新時,北海道僅有五萬人口,經濟文化相當落後。但由官方主導的北海道綜合開發自一八六九年以來已持續140年,讓北海道徹底改頭換面。以戰後階段來看,北海道開發,是日本為解決戰後初期的糧食、就業問題和推動經濟復元的重要國策。


1955年日本經濟恢復後,又把開發北海道與現代化進程相結合,延續持續開發北海道仍是基本國策。在產業振興上,重視農業發展,推動規模化、機械化和高效化;在交通建設上,從一般的公路、港口、鐵路發展為陸、海、空高速交通網;1980年後,更由重視經濟轉向生活品質。 

 

戰後至今共六期的「北海道綜合開發計畫」,破除邊緣就是落後的魔咒,使原本落後的北海道,緊跟著日本經濟成長的腳步前進。屆1991年,北海道人均收入等同於日本人均的90%。到第五期目標年的1997年,已從「放牛班」擠身為「中等班」。GDP也從1952年約0.28兆日元增為千禧年的20兆日元;人口成長率從戰後至今高達63%,現有人口570萬。 

 

明治22年北海道屋頂上一覽

1950年制定的《北海道開發法》是其開發的基本法,訂下了「開發與行政分離」、中央政府直轄開發的方略、中央直屬機關的設置和大力度的財政金融支持等原則。在財政支持上,日本對北海道始終採取高於其他都府縣的補助特殊政策。實施基本法以來,投入開發的財政支持占全國比例一成以上,六○年代初還曾高達15%,為全國之冠。到2000年為止,日本對北海道開發累計投資二十三兆日元。 


總之,北海道的開發經驗指出了,日本空間經濟和區域規畫,藉由政府干涉而矯正核心─邊陲間的不平衡現象,重視弱勢區域經濟分配和發展。顯示了日本政府採取了不同於區域競爭,和資源分配首重都會的傳統作法,落實區域均衡和重視農業與大自然的政策。

 


反觀前政府的三都十五縣新行政區域規畫,仍流於傳統視野,秉持強大者恆強大的巨型城市競爭論,而忽略區域公平與均衡發展、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及對大自然和農業資源的重視,且違背適宜人居和注重農糧資源的發展新潮流。 


事實上,台灣M型的政經空間結構,這背後正是財政資源政治分配、政府產業政策(如以農養工、科學園區或工業區位選址)等長期作為下扭曲的後果,如今的升格條件,竟要由這些扭曲的力道和結果來決定,不僅是不合理,更將強化「強者恆強」的發展定律,並拉大都會和城鄉的差距。 


城鄉的落差、資源分配的懸殊和貧富的差距,都將把台灣激化為對立的內戰社會,而不是人均霑其利的願望、福利和財富的良善社會。

 

摘自 加百列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Gabriel33/307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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